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三号公报

越南国会3月23日上午分组讨论第十三届国会的任期工作报告,第十三届国会各机构的任期工作报告等。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三号公报 ảnh 1河静省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表讲话​ (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国会3月23日上午分组讨论第十三届国会的任期工作报告,第十三届国会各机构的任期工作报告,2011-2016年任期国家主席、政府、政府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等工作报告。

下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主任陶仲诗所作的关于解答、吸收、整理《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对本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20位国会代表围绕以下内容发表意见:

——本法的名称;

——有关儿童的概念以及处理有关实行关于儿童规定的矛盾;儿童的年龄;

——确保实现儿童权利的原则;

——儿童关照与教育;

——关于有特殊环境的儿童;

——在诉讼、处理行政性违法行为和再次融入社团中保护儿童等等。

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国会分组讨论。下午,国会在会堂对《获取信息法》草案所存在不同意见的若干内容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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