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关于承认越南疫苗护照这一问题,外交部副发言人段克越表示,截至目前,越南已与日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印度、白俄罗斯、柬埔寨、菲律宾、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新西兰、斯里兰卡、埃及、土耳其、新加坡、圣卢西亚、韩国、伊朗、巴勒斯坦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等20个国家达成互认疫苗护照协议。
段克越称,5 月 11 日,欧盟委员会 (EC) 发布了一项决定,承认越南的电子疫苗护照。因此,越南的疫苗护照将得到欧盟27个国家的承认;同时,这本护照的二维码也在参与欧盟电子疫苗系统的39个合作伙伴的领土上进行了验证和检查。截至目前,越南的疫苗护照可在81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