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现有9处生物圈保护区,总面积达400多万公顷,占国家总面积12.1%。这也是178万人的居住之地。
据越南环境总局的消息,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MAB-UNESCO)生物圈保护区名录中越南有9处,遍布平原、山区、沿海、岛屿等地区。
与东南亚各国相比,越南生物圈保护区数量仅次于印度尼西亚的11处。
不过,越南目前未有明确规定或引导生物圈保护区管理、保护工作的官方文件,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地方之间在该工作中缺乏协调配合。
未有统一的管理模式
环境总局代表表示,越南9处生物圈保护区总面积400多万公顷,占国家总面积的12.1%。这也是178万人的居住地。
生物圈保护区中的核心区(包括国家公园、森林保护区等)的面积已经占其面积的11%,约45万公顷。核心区生物学多样性强。越南最小的生物圈保护区是吉婆岛,面积为26241公顷,最大的是乂安省西部,面积130万公顷。
关于生物圈保护区管理方面,目前,各处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尚未有统一的组织模式。每个地方根据其切入方式自制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模式。
中央也没有颁布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帮助各处生物圈保护区健全组织结构及活动制度。这导致很多生物圈保护区在健全组织,协调活动中遇到不少困难。
与此同时,多处生物圈保护区则在很多省、县、市的交叉管辖下,其面积和人口也大,因此,管理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同奈生物圈保护区覆盖5省20市县的部分行政面积。
不过,其管委会成员只包括同奈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代表,没有其它4省的代表,因此,同奈生物圈保护区在其它4省的活动尚未得到有力进行。甚至,以本生物圈保护区名义举行的活动寥寥无几。
此外,越南目前未有专门规定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文件。对生物圈保护区活动经费,也没有具体规定。
从国家管理角度看,只有国家公园、保护区才设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管理机构,而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提名的其他生物圈保护区,则没有详细的国家管理规定。
制定配合机制,健全管理工作
了解上述存在和不足,环境总局提出一些建议意见,旨在加强越南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健全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工作,以法律约束性文本详细规定管理组织的职责、任务及组织机构。
目前,环境总局建议优先把生物圈保护区管理内容纳入2014年版《环保法修正案》,随后继续制定指引其管理工作的议定、通告,详细规定各部门、各地方在管理生物圈保护区中的职责和任务。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应制定配合机制,建设生物圈保护区从中央到地方等层级的管理模式。
各部门、各地方制定生物圈保护区发展战略并递交职能机关审视和签发,制定生物圈保护区技术、管理指引细则,培训管理计划制定能力,指引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模式,改善社区生活水平。
对于有潜力成为生物圈保护区的地方,有关部门要提供从申请流程到档案内容的详细指引,重视提高能力,宣传提高意识,推介生物圈保护区价值、地位。
有关部门也要推动建设生物圈保护区数据库,并将其纳入国家生物学多样性数据系统,动员各种资源,争取国际组织的援助,落实帮助生物圈保护区的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