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成7月25日签发了第888号决定(888/QĐ-TTg),批准有关贯彻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精神的解决方案的提案。
该提案的目标之一是减少能源、交通、农业、建材生产和废物处理领域的温室气体减排。到2030年,鼓励交通工具使用电力和绿色能源,全部使用E5汽油;在能源领域减少32.6%的温室气体排放,在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领域分别减少43%和70%的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增加 20% 的碳吸收, 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60.7%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38.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
提案对确定越南海域海上风能发电和海浪发电作出了详细规定,确定吸引投资的海域,在部分潜在海域建设海上风电项目;力争到2030年,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至少33%;减少化石燃料,积极加入国际能源组织及机构。
提案提出了贯彻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精神的8个解决方案,包括:同步完善机制政策、法律法规,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发新的可再生、零排放能源;发展储能技术和碳捕获、储存和利用技术;促进交通领域减排,减缓建材生产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发展绿色城市和绿色工程项目;发展生态、循环和低碳农业;保护及可持续开发利用森林;保护和恢复自然资源,发展自然生态系统;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促进科研活动,支持改革创新;加强气候外交。
此外,提案关注可再生能源项目;重视提高民用、生产和交通领域的电气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智能电网,运营新能源,开发电动汽车等。
该提案的目标之一是减少能源、交通、农业、建材生产和废物处理领域的温室气体减排。到2030年,鼓励交通工具使用电力和绿色能源,全部使用E5汽油;在能源领域减少32.6%的温室气体排放,在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领域分别减少43%和70%的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增加 20% 的碳吸收, 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60.7%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38.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
提案对确定越南海域海上风能发电和海浪发电作出了详细规定,确定吸引投资的海域,在部分潜在海域建设海上风电项目;力争到2030年,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至少33%;减少化石燃料,积极加入国际能源组织及机构。
提案提出了贯彻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精神的8个解决方案,包括:同步完善机制政策、法律法规,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发新的可再生、零排放能源;发展储能技术和碳捕获、储存和利用技术;促进交通领域减排,减缓建材生产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发展绿色城市和绿色工程项目;发展生态、循环和低碳农业;保护及可持续开发利用森林;保护和恢复自然资源,发展自然生态系统;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促进科研活动,支持改革创新;加强气候外交。
此外,提案关注可再生能源项目;重视提高民用、生产和交通领域的电气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智能电网,运营新能源,开发电动汽车等。
该提案还提及研究设立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的内容,旨在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技术转让,分享该领域的国家治理经验;研究加入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和国际太阳能联盟(ISA),意在促进能源转型,筹集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的各种资源。
此外,该提案旨在推进货物运输从公路向铁路、内河和沿海运输的转变;促进运输方式高效衔接与优质物流服务相结合,降低车辆空载率,提高车辆利用效率;由私家交通工具转为公共交通工具,提高各城市的公共客运市场占有率;扩大和发展非机动车交通。
同时,该提案还推动港口、码头和车站朝着绿色、低碳的方向转型;为交通工具提供绿色能源;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在建筑材料生产领域开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发展绿色智慧生态城市和绿色低碳工程项目等。(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