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批准关于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行动计划

越南政府7月22日已颁布关于实施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2022年11月17日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到2030年,远期至2045年)的第29-NQ/TW决议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第111/NQ-CP号决议。

胡志明市一角。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一角。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7月22日已颁布关于实施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2022年11月17日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到2030年,远期至2045年)的第29-NQ/TW决议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第111/NQ-CP号决议。

行动计划的目的在于全面贯彻落实第29-NQ/TW决议,同时明确各主要任务和内容,从而政府、各部门、正部级机构、政府直属机构、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集中指导和胜利实施各总体目标和第29-NQ/TW各具体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力争实施的各具体目标,如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7%;按现行价格人均GDP约达7500美元。社会总劳动中的农业劳动力比例在20%。

越南工业竞争力跻身东盟前三;工业占GDP比重达40%;加工制造业占GDP比重约30%;加工制造业的高技术工业产品价值比重达45%以上;人均加工制造业附加值达2000美元以上。服务占GDP比重50%以上,其中旅游占14-15%。

形成大规模、跨国,在平台产业、优先产业、拳头产业中拥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工业企业和集团;建设和发展大规模、拥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工业产业;把握一些工业和农业价值链。

行动计划还提出10个核心任务,包括:

革新思维和认识,采取强有力行动,继续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

建设和完善关于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政策和体制;

制定强大、自立自强的国家工业,提高建设业能力;

加快农业和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继续基于科技和创新的基础上推进服务业重组;

发展科技、创新和优质人力资源,满足工业化、 现代化要求;

发展齐全、现代的基础设施,快速和可持续推进城市化,为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注入动力;

发展各经济成分,推进工业化、现代化;

实施金融和信贷政策改革,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

有效管理、使用和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深度推进国际一体化进程,与此同时保护和发展国内市场;

弘扬越南文化价值,发挥越南人本领和智慧,建设领先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的现代、强大的工人阶级、知识和企业家队伍,做好社会保障。(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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