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应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邀请,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Mahathir Mohamad )于8月26日至28日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这是马哈蒂尔自2018年5月就任总理以来首次对越南进行的正式访问。
8月27日上午,马来西亚总理欢迎仪式在主席府隆重举行。其后,阮春福与马哈蒂尔举行会谈。
会谈上,阮春福对马哈蒂尔时隔21年再次访问越南表示热烈欢迎,相信此访将取得成功并为越马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阮春福同时对马来西亚在马哈蒂尔的领导下保持稳定增长势头并不断提升全球竞争力,面向2030年共享繁荣目标表示祝贺。
马哈蒂尔对越南建设与发展事业中取得的重要成就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越南在地区乃至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马来西亚一直重视与越南的战略伙伴关系,将越南视为东盟中的可靠伙伴和友好邻居。
在东盟乃至亚太地区面临变幻不定、机会与挑战并存的背景下,两国应进一步促进战略伙伴关系走向深入并取得实质性的结果,为两国人民带来利益,为地区乃至世界和平、合作与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在此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各级代表团互访,促进党和国会合作,保持双边现有的合作机制。阮春福强调,越南共产党愿意加强与马来西亚希望联盟的合作关系。
双方承诺将继续为两国议员友好小组扩大活动范围、增进互相了解创造便利条件,进而促进两国国会乃至两国关系向前发展。
两位领导人一致同意早日签署2020-2025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其中把重点放在经济合作,同时深化战略合作、国防安全合作;巩固海上合作、科学技术、创新、劳务等领域的伙伴关系。
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合作潜力仍有待挖掘,应寻找新的方向和有效的措施, 实现双边贸易额150亿美元的目标。
关于海上合作,双方一致认为该领域关系到两国的安全、主权和发展,对两国即将签署的关于成立越马议员友好小组的换文和海上执法与搜寻救难合作备忘录表示欢迎,同意保持密切合作,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两国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国际法,妥善解决遭逮捕的渔船和渔民问题。
泰方将同越方保持密切配合,促进东盟共同体发展,并致力于建设基于原则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地区。
两位领导人一致认为,作为东海沿岸的友好邻居,越南与马来西亚将保持密切密切合作,同东盟一道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与安全。双方对东海近期局势深表担忧,强调通过符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军事化,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致力达成更高效、更具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等的重要性。
会谈后,两位总理出席关于签署海上执法与搜寻救难合作备忘录的意向书及关于成立越马议员友好小组的换文等的签字仪式。(越通社-VNA)
8月27日上午,马来西亚总理欢迎仪式在主席府隆重举行。其后,阮春福与马哈蒂尔举行会谈。
会谈上,阮春福对马哈蒂尔时隔21年再次访问越南表示热烈欢迎,相信此访将取得成功并为越马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阮春福同时对马来西亚在马哈蒂尔的领导下保持稳定增长势头并不断提升全球竞争力,面向2030年共享繁荣目标表示祝贺。
马哈蒂尔对越南建设与发展事业中取得的重要成就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越南在地区乃至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马来西亚一直重视与越南的战略伙伴关系,将越南视为东盟中的可靠伙伴和友好邻居。
在东盟乃至亚太地区面临变幻不定、机会与挑战并存的背景下,两国应进一步促进战略伙伴关系走向深入并取得实质性的结果,为两国人民带来利益,为地区乃至世界和平、合作与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在此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各级代表团互访,促进党和国会合作,保持双边现有的合作机制。阮春福强调,越南共产党愿意加强与马来西亚希望联盟的合作关系。
双方承诺将继续为两国议员友好小组扩大活动范围、增进互相了解创造便利条件,进而促进两国国会乃至两国关系向前发展。
两位领导人一致同意早日签署2020-2025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其中把重点放在经济合作,同时深化战略合作、国防安全合作;巩固海上合作、科学技术、创新、劳务等领域的伙伴关系。
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合作潜力仍有待挖掘,应寻找新的方向和有效的措施, 实现双边贸易额150亿美元的目标。
关于海上合作,双方一致认为该领域关系到两国的安全、主权和发展,对两国即将签署的关于成立越马议员友好小组的换文和海上执法与搜寻救难合作备忘录表示欢迎,同意保持密切合作,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两国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国际法,妥善解决遭逮捕的渔船和渔民问题。
泰方将同越方保持密切配合,促进东盟共同体发展,并致力于建设基于原则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地区。
两位领导人一致认为,作为东海沿岸的友好邻居,越南与马来西亚将保持密切密切合作,同东盟一道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与安全。双方对东海近期局势深表担忧,强调通过符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军事化,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致力达成更高效、更具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等的重要性。
会谈后,两位总理出席关于签署海上执法与搜寻救难合作备忘录的意向书及关于成立越马议员友好小组的换文等的签字仪式。(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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