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近日颁发关于展开落实越南与马来西亚劳工招聘与雇佣备忘录实施细则的422号决定。
据上述决定,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其职责和任务范围内,根据备忘录内容及地方实际劳工情况联合制定开展备忘录的计划。有关部门制定信息互换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及促进两国有关单位的合作等;一年一度在各自国家举行会议,以评估该备忘录落实结果,同时就下一阶段配合计划展开讨论,或举行各场特别会议,以处理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或者新发生的问题。
越南劳动荣俊社会部负责展开并引导各家企业按照合同对马来西亚劳务市场输出劳工。
关于劳工管理工作,该决定指出,派遣越南劳工赴马来西亚工作的企业要按照所签署的合同和《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越南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和有关机构领导、各中央直辖省市领导等负责展开落实该决定。(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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