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拥有9个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自然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局以及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国际自然保护联盟驻越南代表处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等相关单位联合举行了“评估越南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的潜力和发展方向”研讨会。
越南拥有9个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 ảnh 1出席研讨会的代表。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自然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局以及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国际自然保护联盟驻越南代表处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等相关单位联合举行了“评估越南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的潜力和发展方向”研讨会。

研讨会上,从事自然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近100名专家就保护工作及越南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的潜力和方向交换了看法。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湄公河下游次区域负责人杰克布鲁纳(Jake Brunner)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保护区的主要目标是保护,而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却有许多不同的目的但要确保有效和长期的保护目标。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的实施符合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职责和任务,为促进生物多样性作出贡献。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驻越南代表处首席代表Anja Barth在研讨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据德国国际合作机构驻越南代表处同自然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局联合实施的一份研究结果,越南共有9个潜在的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在下个阶段,越南需要专门为其制作地图,并提出总体管治机制。基于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的公认,越南在保护区系统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这为越南实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和《30x30保护目标》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越南野生动物保护项目主任阮文智信认为,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需要得到全面实施,确保各级机构和地方社区的主动参与。该项目愿与相关单位共同选择,在长山中部地区试点开展若干有效的保护措施,为越南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体系制定合理的法律框架和政策作出贡献。(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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