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签发关于成立国家民事防守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民防指导委员会)的第1040号决定和国家民事防守指导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规定的第1041号决定。
根据决定,民防指导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联合组织,有着为政府、政府总理在领导和指示全国范围内的民事防守活动的参谋职责;直接领导和指示各中央部委、行业和省级民事防守指挥委员会等。
对于民防指导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任(由政府总理担任)和3位副主任(政府副总理、国家应对自然灾害和搜寻救难委员会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以及国防部部长和公安部部长)等。各部部长、越南电视台台长、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台长、越南通讯社社长等担任民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防部是民防指导委员会的常务机构。
上述决定自2020年7月16日签发之日起生效。(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