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24日,在国际法周框架内,越南与澳大利亚、埃及、危地马拉、匈牙利、泰国、菲律宾和新加坡等核心小组成员与常设仲裁法院(PCA)联合举行题为“庆祝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功和解5周年:澳大利亚与东帝汶和解的思考”座谈会。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邓黄江大使在座谈会上致开幕词时强调,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成立的和解委员会取得成功体现出该公约对国际和平和安全起着的重要作用,为各国和平解决争端以及海上边界复杂问题提供可靠工具。
越南强调,必须在国际法以及国际法律机制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因此,越南希望成为各方解决国际和地区争端的新地点。
本次座谈会吸引来自193个成员国众多专家和法律顾问的关注,联合国官方网站进行现场直播。
2018年,在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设立的强制和解委员会的建议下,澳大利亚和东帝汶达成协议,结束解决海上边界长期复杂争端的进程,就海上划界问题签署条约。
常设仲裁法院是1899年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共122个成员国。越南于2011年成为常设仲裁法院的成员。是全球5个设有常设仲裁法院代表处的国家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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