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强调以和平措施解决争端的义务

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5月17日在联合国总部,2018年5月联合国理事会主席国波兰总统召开国际法问题高级别公开会,吸引了联合国70个成员国代表与会。
越南强调以和平措施解决争端的义务 ảnh 1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5月17日在联合国总部,2018年5月联合国理事会主席国波兰总统召开国际法问题高级别公开会,吸引了联合国70个成员国代表与会。

与会代表强调,国际法是国际秩序的基础,但是国际法体系权威和有效性正面临着强权政治、单方面行为、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侵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干涉他国事务等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应继续强化国际法各项原则和严格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许多意见认为联合国安理会应加强合作并充分发挥区域组织在建立互信、预防冲突以及和平解决争端中的作用。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大使强调了各国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义务,她说,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并在《联合国宪章》第六章中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外交和法律程序。阮芳娥大使强调了东盟在维持地区和平、对话与合作环境,促进在符合《联合国宪章》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促进充分且有效落实《东海行为宣言》(DOC)和早日制定具有法律约束性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等所起的突出作用。

阮芳娥大使表示,作为竞选2020-2021年任期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越南承诺将继续高举国际法旗帜,为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使命作出积极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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