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重新提交八号电力规划 审核煤电和燃气发电项目

越南工贸部近日就《八号电力规划》提案向政府提交第 4778号呈文,征求政府对提案中六个重点内容的意见。
越南工贸部重新提交八号电力规划 审核煤电和燃气发电项目 ả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工贸部近日就《八号电力规划》提案向政府提交第 4778号呈文,征求政府对提案中六个重点内容的意见。

六个重点内容包括审查煤电、燃气发电项目、太阳能项目;中央有关到2030年,远期展望到2045年越南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向的第55号决议;八号电力规划中的到2030 年电源结构;关于风能、太阳能发电项目过渡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大用户直接购电机制试点的决定。

对于部分煤电项目、燃气发电项目不纳入八号电力规划问题,工贸部已经在第412号公文明确说明,这符合地方和投资者的意愿,因此,基本不存在法律风险。

对于太阳能发电项目,工贸部建议继续实施规划已获批准且已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力争在2030年之前将项目投入运行,这些项目总装机容量约2428.42 兆瓦。

“这些项目若推迟到2030年之后可能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面临法律风险和投资者赔偿成本增加等问题”,该报告特别强调。

但这些项目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紧跟国家电力系统的吸收能力和电网的释放能力,运行时遵守电价机制。若发现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

此外,工贸部建议将已纳入规划但尚未选定投资者的太阳能发电项目的进度推迟到2030年后,这些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136.25兆瓦。每年定期审查并计算国家电力系统的吸收能力和当地电力系统容量释放能力及系统安全运行情况,以确保国家电力供应和利用太阳能越来越便宜的价格。

根据中央第 55号决议,到 2030 年全国总电源容量将达148358 兆瓦,发电量将在 5513亿到5954 亿千瓦时左右,LNG 进口需求将在 140亿至180 亿立方米等。工贸部表示,八号电力规划基本上不违反中央第55号决议规定,并就此问题向政府征求意见。

越南工贸部重新提交八号电力规划 审核煤电和燃气发电项目 ảnh 2越南工贸部重新提交八号电力规划 审核煤电和燃气发电项目。图自互联网

对于到2030年的电源结构,工贸部建议政府将各电厂总容量提升为120995至148358兆瓦。

其中,水电发电量为26795至28946兆瓦,占比19.5%至22.1%;煤电为37467兆瓦,占比25.3%至31%;燃气热电(含LNG发电)为29880-38980兆瓦,占比24.726.3%;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21666至35516兆瓦,占比17.9%至23.9%;进口电力3937至5000兆瓦,占比3.3%至3.4%。

对于过渡性风能和太阳能项目的机制,投资者根据电价监管框架和工贸部的实施细则,与越南电力公司协商电价和电力购销合同。

对于未来开展的风电和太阳能项目,工贸部建议政府总理允许采取上述电价谈判机制,以确保法律框架的一致性。

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商与电力大用户之间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工贸部已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商与电力大用户之间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的决定(草案)》。该草案已于2022年5月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工贸部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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