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工贸部刚发布有关延长对蔗糖产品进行反规避调查(案号为AC02.AD13-AS01)期限的决定。
此前2021 年 9 月 21 日,工贸部发布第2171号决议,应越南行业组织及越南相关产业代表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的部分蔗糖产品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据工贸部的消息,2020年9月21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泰国的蔗糖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审查原产于泰国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老挝、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缅甸转口至越南以规避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1年2月9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477/QĐ-BCT号决议,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
2021年6月1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578/QĐ-BCT号决议,对泰国蔗糖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决定对泰国涉案产品共征收47.64%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其中反倾销税为42.99%,反补贴税为4.65%,有效期为5年,该案涉及越南税号1701.13.00、1701.14.00、1701.91.00、1701.99.10、1701.99.90、1702.90.91项下的产品。
据海关的报告数据显示,在越南对来自泰国的蔗糖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后,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间,从上述五国进口到越南的蔗糖产品与前九个月相比急剧增加,进口量由10.76万吨增加至52.72万吨。与此同时,从泰国进口的蔗糖从95.55万吨减少到59.5万吨(降幅近38%)。
当部分东盟国家(除泰国外)蔗糖进口量出现猛增迹象时,越南工贸部已积极支持越南糖业协会和国内蔗糖业收集信息、数据,要求对蔗糖产品规避贸易救济措施进行调查。
据国内相关行业提供的一些信息和证据,上述五国存在逃避贸易救济措施的迹象。(完)
此前2021 年 9 月 21 日,工贸部发布第2171号决议,应越南行业组织及越南相关产业代表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的部分蔗糖产品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据工贸部的消息,2020年9月21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泰国的蔗糖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审查原产于泰国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老挝、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缅甸转口至越南以规避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1年2月9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477/QĐ-BCT号决议,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
2021年6月1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578/QĐ-BCT号决议,对泰国蔗糖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决定对泰国涉案产品共征收47.64%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其中反倾销税为42.99%,反补贴税为4.65%,有效期为5年,该案涉及越南税号1701.13.00、1701.14.00、1701.91.00、1701.99.10、1701.99.90、1702.90.91项下的产品。
据海关的报告数据显示,在越南对来自泰国的蔗糖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后,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间,从上述五国进口到越南的蔗糖产品与前九个月相比急剧增加,进口量由10.76万吨增加至52.72万吨。与此同时,从泰国进口的蔗糖从95.55万吨减少到59.5万吨(降幅近38%)。
当部分东盟国家(除泰国外)蔗糖进口量出现猛增迹象时,越南工贸部已积极支持越南糖业协会和国内蔗糖业收集信息、数据,要求对蔗糖产品规避贸易救济措施进行调查。
据国内相关行业提供的一些信息和证据,上述五国存在逃避贸易救济措施的迹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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