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山萝省——9月18日,越南山萝省各职能机关同司法部联合举行仪式,向居住在该省的88名老挝公民颁发越南国家主席准许加入越南国籍的决定书。
越南司法部国籍、户籍、证实局副局长梁氏灵表示,老挝公民加入越南国籍之后,他们的合法利益将得到保障。与此同时,这些公民将能享受许多扶持政策,生活水平将会得以提高。
山萝省木州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范德政表示,木州县已指导各有关单位为居住在越南境内的老挝公民办理加入越南国籍的相关手续,此举体现高贵的人文精神以及越老深厚的友谊精神。成为越南公民之后,他们将享有充分的权利;各级政府也将为他们参加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进而为当地的发展做出贡献。
与此同时,越南各职能机关和当地政府将引导并帮助老挝公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户籍证明、户口证明、结婚证和其他随身证件等。此外还解决相关制度和政策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过上稳定的生活,融入当地经济-文化-社会的生活等。
在山萝省,从现在到2019年10月15日,为落实越老两国政府所签署的《解决越老边境地区自由移民和非法婚姻问题的协议》,根据越南国家主席签发的决定,将有200名居住在越南境内的老挝公民获得准许加入越南国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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