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为2018年11月份在日内瓦首次提交关于《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执行情况的国家报告做出准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驻越代表处同越南公安部于10月15日至16日在河内举行了关于发表该报告的磋商会。
越南公安部司法行政改革与法制局局长阮玉英中将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是联合国关于人权的9个核心公约之一。该公约于1984年12月10日通过,1987年6月26日生效。该公约的内容符合越南共产党和国家关于保护人权的主张,因此越南积极抓紧批准了该公约。在越南第13届国会第8次会议期间,2014年11月28日,越南国会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第83号决议。2015年3月7日,该公约在越南正式生效。该公约的批准对越南保护人权和执行党和国家的人道主义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2013年《宪法》落地实施。
阮玉英表示,越南成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缔约国之后,2015年3月17日,越南政府总理已颁布了关于批准该公约落实计划的第364号决定。越南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递交国家报告之前,2017年4月28日,越南政府总理已批准了该报告。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处助理国别主任凯特林·维森(Caitlin Wiesen )表示,越南已经成为联合国关于人权的9个核心公约当中的7个的缔约国。目前,164个国家已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许多其他国家正在批准过程中。关于该公约执行情况发表报告过程是越南回顾了迄今所取得的成果,同时与其他国家分享经验的报告,从而使越南能确定需要进一步改善的具体领域,有助于越南履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报告于今年11月在日内瓦顺利发表。
国内外与会代表在磋商会为完善越南国家报告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