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016年3月23日,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出席在中国海南岛举行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越南外交部副部长助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越南谈判工作组组长武光明认为此次会议对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乃至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结束后,武光明副部长助理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越通社仅向读者介绍采访的主要内容。
谈到此次会议的意义,武助理强调,澜沧——湄公河合作体现了湄公河流域6个国家加强合作,致力于湄公河次区域乃至地区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承诺。这是湄公河流域六国首次就可持续利用与管理湄公河水资源合作达成了共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有利于推动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缩短地区间各国的发展差距,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
武助理说,2016年是东盟与中国纪念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5周年、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不仅有利于促进湄公河次区域可持续发展,还助力加强东盟与中国的合作。
至于本次会议的结果,武光明助理说,六国领导一致同意湄澜合作将建立在协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协商和协调、自愿参与、共建、共享,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等的基础上。关于合作方向,各国领导一致同意湄澜合作包括三大合作支柱,即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湄澜合作初期五个优先领域将包括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和农业减贫合作。
会议结束时,六国领导人通过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打造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等重要文件。
湄澜国家领导就加强各成员国合作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推动高层往来和对话合作,增进次区域互信理解;加强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合作;加强软硬件互联互通;应对气候变化:合理有效开发利用资源能源和其他措施。
在谈到越南对本次会议所作出的贡献时,武助理表示,越南从一开始就积极主动参与这一合作机制。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上,越南提出了有关水资源合作和经济互联互通等方面的合作原则和机制,并获得各国赞同。越南提出的建议在三亚宣言和有关合作文件中体现。
越南对“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提出了有利于促进湄澜务实合作的三个项目。越南所提出的三个项目十分符合湄澜合作优先,特别是有关加强湄澜流域水灾和旱灾管理,以及次区域国家之间标准统一化和手续简化等。在本次会议上,越南同意与中国配合成立湄澜水资源合作中心,目的是分享信息和增强包括越南在内的湄公河水资源可持续管理能力。(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