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越南建议东海周边国家继续为维持海上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关于美国两艘海军军舰驶入越南长沙群岛的鸡滨礁和鬼鹿角礁四周12个海里范围内,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恒强调,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越南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越南建议东海周边国家继续为维持海上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ảnh 1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恒。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9日——5月9日在河内,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恒陆续回答记者关于印尼抓捕与破坏越南渔船以及美国两艘海军军舰驶入越南长沙群岛的鸡滨礁(Ga Ven)和鬼鹿角礁(Gac Ma)四周12个海里范围内等问题。

回答记者关于越南对印尼抓捕与破坏越南渔船这一问题有何反应,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恒指出,“越南对印尼海洋与渔业部以及海上职能机构抓捕与销毁越南渔船表示深切担忧。这是不符合双方关系以及违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行动。

越南曾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同印方职能机构进行磋商并建议印尼海洋与渔业部和海上各职能力量需要采取符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两国关系的行动;提议印尼对越南渔船与渔民采取人道主义行动,符合两国关系和东盟团结精神。

越南希望同印尼在尊重两国战略伙伴关系、惠及两国人民的精神开展多方面合作,为建设一个团结、强大的东盟共同体做出贡献,有助于促进地区与世界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

关于美国两艘海军军舰驶入越南长沙群岛的鸡滨礁和鬼鹿角礁四周12个海里范围内,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恒强调,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越南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

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以及东海周边国家,越南希望各国可享受符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航行自由权和飞行自由权。越南建议各国继续为维持海上和平稳定做出贡献,同时尊重与严格履行海洋相关国际法义务和法律至上原则。(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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