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各场抗战中,对外是一个重要的阵线。1954年恢复越南北部和平的《日内瓦协定》、1973年逼迫美军撤出越南的《巴黎协定》已为我国创造优势和力量来进行南部全面解放、国家统一。在新条件下继承与发挥民族优良传统,国家对外以及国防对外已成为提早保卫祖国的计策。
第一期:国防对外之特征
回顾历史,从抗击北方封建主义者,越南民族已将对外视为一个阵线。十一世纪,在如月江北岸打败宋军之后,李常杰仍主动派遣人员去说服郭夔撤军。其后,李朝继续进行外交斗争,讨回广源州。陈朝时期,当元军失败,我军仍给元军提供马和船回国。陈朝使者已坚持、委婉地进行外交斗争,为元朝彻底停止斗争作出贡献。在抗明战争中,除了军事进攻之外,我军还实现“攻心等于十万军力量” 战略,坚持委婉的外交斗争,使敌军灰心丧气。打胜侵略者之后,黎利给败兵提供马、车、粮食,“为明朝败兵返回家乡铺红毯”,旨在创造长期的和睦、和平关系。在抗击清军斗争中,阮惠深刻地意识到:“清国比我国大十倍,若我们打胜这一战,他们一定会报复......”,因此,与进行军事进攻的同时,吴时壬还肩负委婉的外交斗争重责,使乾隆皇帝散兵,承认阮惠为新君主。
1945年八月革命成功之后,胡志明主席非常重视与各国建立外交关系。面对法国殖民主义者的侵略阴谋,胡志明主席已利用一切外交方式,尽量避免发生战争;坚持谈判签署《越法初步协定》(1946年3月6日)、《越法暂约》(1946年9月14日),旨在维护和平,同时争取时间为民族独立自由抗战做好准备。在抗美救国战争中,越南外交得到了苏联、中国、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巨大和有效的帮助以及世界和美国广泛爱好和平人民的支持。对于美国,我们实现“边打边谈”方针,进行了长达近5年的外交斗争,签署《巴黎协定》,逼迫美军“在名誉之下撤出越南”,为取得全面胜利创造良机,最大限度上减少我军损失。
从此可见,在和平时期,外交是有效防止战争危机、保卫祖国的重要活动。当避免不了战争的时候,我们主动将政治、外交斗争与军事斗争相结合,指明正义,增强国际团结,与共同利益、共同战壕的兄弟国家紧密配合,建立广泛的国际后方,让敌军陷入孤立境地。当军事阵线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候,敌军已衰落,战略局势不能颠倒时,我军主动形成外交阵势,旨在以最良好的条件来结束战争,创造和平,最大限度上减少我军损失,有效防止战争重新发生。这是非常宝贵的教训,应在今日建国卫国事业中得以继承与发挥。
为了继承与发挥该传统,应深刻、全面地意识到国家对外和国防对外。本着新的思维,通过实践经验总结及理论研究和发展,对于国防对外的认识日益发展全面。
据此,国防对外是一个重要的对外渠道;是各种和平活动与措施,旨在实现对外路线、政策、与各国和各国际组织关系中的国防政策,为胜利实现建国卫国的目标和任务、参加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做出贡献。国防对外不是国防部和军队的单纯对外工作,而其包括与各国、各国际组织在国防领域上的对外活动,关系到越南的独立、主权、国家民族利益以及世界和地区的安全、和平,并在党的领导、政府的管理及中央军委、国防部直接、经常性的管理下。
国防对外是国家对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的特征为: 其一,边合作、边斗争,旨在保卫国家和民族主权、领土完整及利益;其二,有助于保护和平、创造便利环境、争取国际条件来建设与发展国家;其三,为提高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和位置;其四,争取外来便利条件来建设军队。(来源:越南人民军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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