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批准EVIPA的决议

越南国会第九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期间,6月8日,国会以95.45%的赞成率通过有关批准《越南与欧盟和欧盟成员国的投资保护协定》(EVIPA)的决议。
越南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批准EVIPA的决议 ảnh 1国会以95.45%的赞成率通过有关批准《越南与欧盟和欧盟成员国的投资保护协定》(EVIPA)的决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国会第九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期间,6月8日,国会以95.45%的赞成率通过有关批准《越南与欧盟和欧盟成员国的投资保护协定》(EVIPA)的决议。

《越南与欧盟和欧盟成员国的投资保护协定》于2019年6月30日在越南河内签署。

根据国会通过的上述决议,越南直接应用EVIPA的所有内容,第三章第3.57条第2、3、4、5款除外;越南国会颁布关于承认、允许在越南执行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的决议,以执行EVIPA第三章3.57条第2、3、4、5款规定。

越南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机关、组织对与EVIPA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查,进而提出对其进行修改补充或出台新规定,确保法律体系的配套性、统一性,有效履行协定中的各项承诺。

国会代表认为,截至目前,在越南开展的约3.2万个外国投资项目注册资金达3700亿美元以上,其中欧洲各国在越南开展注册总额275亿美元的2500个投资项目。EVIPA获批有助于引进欧盟投资资金、先进技术和清洁技术流入越南。

国会代表对越南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行分析时提出体制改革、提质基础设施、提高竞争力和人力资源质量等的要求。有的意见认为,应重视对企业的宣传工作,帮助企业充分挖掘协定带来的优势。

国会常委会将接纳国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提请政府和政府总理对协定开展计划进行补充。(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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