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提出意见

6月13日上午在国会大厦,越南国会常委会在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王廷惠的主持下召开了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两个阶段中间会议,与会代表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中需要说明、吸纳意见、梳理和完善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意见。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提出意见 ảnh 1国会主席王廷惠主持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3日上午在国会大厦,越南国会常委会在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王廷惠的主持下召开了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两个阶段中间会议,与会代表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中需要说明、吸纳意见、梳理和完善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意见。

越南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的诉讼费、公示由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组织起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信息等若干问题作报告并征求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提出意见 ảnh 2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会上,国会主席王廷惠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解释、吸收意见和修改报告需要包括国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

在吸收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后,王廷惠同时要求核查机构和起草机构继续审查国家管理和实施条款的章节以及过渡条款,以避免执行过程中的冲突或与其他法律规定产生矛盾。(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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