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指示

据越南卫生部10月2日公布的消息,卫生部代部长阮青龙签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第21号指示。
越南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指示 ảnh 1隔离区。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据越南卫生部10月2日公布的消息,卫生部代部长阮青龙签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第21号指示。

指示指出,世界新冠肺炎疫情仍复杂多变,许多国家放宽社交距离措施后,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再次爆发,传播速度较快,死亡人数增加。目前,越南基本控制新冠肺炎疫情,25多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社区传播病例。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危机的依然存在,在社区和各机关及企业已出现主观态度,非法入境现象依然存在,可能使疫情再次爆发。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卫生部指示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卫生厅和卫生部下属机关严格落实政府总理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第1300/CĐ-TTg号通知 ;继续向各省委、市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提供参谋意见,从而有效实施防疫措施。

各医疗机构严格实施防疫措施,确保患者的筛检、分类和管理工作,避免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蔓延,全部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人使用接触追踪应用程序和健康申报应用程序,加强应用信息技术,就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措施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保障医疗物资、设备和药物充足等。

卫生部建议预防医学单位在各口岸严格进行医学检查,要求所有入境人员实现健康申报,按照规定实施隔离措施等。

特别是,有关单位应加大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力度,卫生部同时呼吁人们落实好“5K原则”,即佩戴口罩、消毒、社交距离、不聚众、健康申报;安装与使用接触追踪应用程序和健康申报应用程序。

各研究院继续研发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和新检测方式,与已有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的临床试验结果的国家促进合作。(完)
越通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