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内务部部长范氏清茶向国会和国会代表汇报关于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工资制度改革质询活动的第75号(75/2022/QH15)决议落实情况时指出,内务部已主动参谋政府总理制定按照越共中央委员会第27号(27-NQ/TW)决议中要求进行工资政策整体改革实施路线图报告。
在听取各有关部门、机关的意见之后,内务部已完善《干部、公务员、武装力量、企业劳动者工资政策改革实施结果和路线图报告》。其中,内务部提议制定统筹推进、同步落实根据第27号决议新工资制度各项内容的方案,包括将公共部门的最低工资提升至企业部门各地区最低工资的平均水平; 扩大工资关系;调整津贴制度以及基本工资与津贴之间的比例;增加奖金基金等。
与此同时,内务部还根据第27号决议中明确的目标提请后续几年继续上调最低工资直到最低工资高于企业部门I类地区(最高地区)的最低工资为止。
与此同时,内务部还主动编制《按照第27号决议要求2023年后工资政策整体改革实施路线图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批,作为党、国会和政府直属机关根据岗位职责抓落实的依据。
在实施工资改革之前,内务部同财政部和有关机关配合制定并提交政府审批干部、公务员和武装力量基本工资规定决议草案,以在2023年7月1日起将干部、公务员基本工资增加180万越盾/月。同时,配合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执行将养老金增加12.5%,向由国家预算担保的对象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等任务。
目前,内务部继续主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情况为主管部门根据第27号决议以及政治局的指导意见在适时组织落实工资改革政策以及吸引和重用人才等方面建言献策。(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