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交通运输部刚向政府副总理黎文成提交了关于在确保安全、灵活地适应和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下评估航空和铁路客运活动情况的报告。
交通运输部根据上述试行结果继续制定2021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恢复国内航线计划。
具体为,河内往返胡志明市、河内往返岘港、岘港往返胡志明市等航线自10月21日至11月14日每天单程不超过6班,从11月15日至30日每天单程不超过7班。其他航线每天单程不超过4班。
在11月1日和11月15日前7天内,各航空公司的航班上座率达75%以上的航线将于11月1日和15日每天增加1个航班。
关于铁路方面,10月21日起,货物运输按列车时刻表运行。河内-胡志明市铁路线上的客运列车最多每昼夜开行4对列车(河内至胡志明市);河内-乂安省荣市铁路线每昼夜1对;河内-海防铁路线每昼夜3对。
除了航班班次的规定外,交通运输部还要求从10月21日起,飞行前在实施四级疫情警戒或被封锁地区居留的乘客,或者从实施四级疫情警戒或被封锁地区起飞航班上的乘客,必须持有在起飞前72小时内进行的RT-PCR检测或快速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其他对象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包括: 有完成全程接种证明(第二剂疫苗接种时间距航班起飞时间至少14天,但不超过12个月);持有新冠肺炎康复证明或距航班起飞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出院证明;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内进行的RT-PCR检测或快速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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