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新加坡签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10月28日,在新加坡律政部总部,越南与新加坡签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标志着越南与新加坡在刑事司法领域合作的新里程碑。

新加坡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先生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代表双方签署协定。图自越通社
新加坡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先生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代表双方签署协定。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10月28日,在新加坡律政部总部,越南与新加坡签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标志着越南与新加坡在刑事司法领域合作的新里程碑。两国在这一领域的合作。新加坡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Murali Pillai)先生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代表双方签署协定。

穆仁理部长表示,新加坡与越南在外交以及经济、技术和法律领域有着密切和长期的关系。新加坡和越南也是《东盟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缔约国,两国多年来根据该条约密切合作。两国新签署的双边协定建立在这一坚实基础上,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更有效的合作铺平了道路。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表示,越南与新加坡签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是两国全面合作成果的证明,为推动越新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入、务实发展作出贡献。

签署仪式前,新加坡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先生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先生就多项议题交换了意见,并希望进一步加强新越两国的关系。

当天下午,在瑞吉酒店(St.Regis),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还与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Lucien Wong)举行双边会晤。双方讨论了两国检察机关的合作、加强东盟国家-中国检察长会议机制合作、各级代表团互访、交流打击金融犯罪特别是跨国金融犯罪合作经验、有效落实最近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等许多议题。(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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