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驻雅加达记者报道,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从6月24日至25日对印尼进行访问,并与印尼外长蕾特诺(Retno Marsudi)共同主持越南-印尼外交部长级双边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两国各部委行业高级领导一同出席会议。
会上,双方回顾了两国合作情况,并一致认为,两国传统友好关系在各领域上,尤其是从2013年6月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越印两国政治互信日益加深,双方保持党、国家、政府、国会高层领导经常性的互访与接触以及民间交流活动。两国经贸投资关系日益起色。2014年两国双向贸易额达54亿美元,比2012年两国建立双边合作委员会增长17.4%,提前1年实现了贸易总额超过5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有效开展2010年签署的国防合作协定。同时,双方在能源、航空、文化、教育与培训、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正在蓬勃发展,为两国战略伙伴关系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极大拓展做出贡献。
双方重申,在庆祝越印建交60周年(1955-2015)的背景下,两国继续加强高层代表团互访。在维持和有效发挥双边合作委员会机制的同时,双方商定将及早于2015年内召开经贸科技合作委员会第7次会议。为实现2018年双边贸易额提升至10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同意为两国企业开展投资和进出口煤炭、矿产、日用品、农产品等创造更多便利,并加强双边贸易磋商。印尼承诺将考虑加大对越南大米、干葱头(又称紫葱头)、电子产品和消费品等产品进口力度。2015年,双方将共同举办渔业技术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同时,双方就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印尼对两国在地区和国际论坛上相互配合予以高度评价,并重申,继续与越南及其他东盟成员国配合于2015年如期建成东盟共同体,发挥地区团结、统一精神以及提高东盟在地区问题中的核心作用。此外,印方再次重申,将支持越南竞选2016-2018年任期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并与越南密切配合成功举办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关于东海紧张局势问题,双方强调了维护东海和平、稳定、航海航行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在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盟有关东海问题6点原则声明等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认真和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早日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
会议结束后,双方签署了越南-印尼外交部长级双边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协议文件,并就越南-印尼外交部长级双边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7年在越南举办达成一致。(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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