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8月19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出席双方中各部委、行业和地方间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具体如下:
1、越南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2、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越南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立项援越项目结果档案移交证明书。
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卫生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5、越南国家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务合作和信息交流的谅解备忘录。
6、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越南鲜食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7、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越南输华养殖鳄鱼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8、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越南冷冻榴莲输华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议定书。
9、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计划与投资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关于推动社会民生领域发展合作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10、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关于谅山—河内和芒街—下龙—河内两条标准轨铁路规划技术援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公函。
11、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通讯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社的业务合作协议。
12、越南电视台与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关于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卫生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传统医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4、越南记协与中国记协关于新闻媒体交流计划(2024-2029年)的谅解备忘录。
签字仪式上宣布的两份文件包括:(一)、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完)
越中友谊-友谊关货运通道智慧口岸建设试点项目获批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成龙17日签发了第865号决定(865/QD-TTg),批准在越中友谊-友谊关国际口岸1119-1120号界碑和1088/2 – 1089号界碑区域的货运通道建设智慧口岸的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