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已同意在越南航海总公司下属的海防港口股份公司和西贡港口股份公司等两家公司撤资。把上述两家公司法定资本将至20%。
据政府总理阮晋勇在关于越南航海总公司港口系统重组后发展总体方案的会议后所作出的结论,如果各港口进行职能转变,要求其按照有关土地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对于所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越南航海总公司下属各港口,政府总理要求越南叫通运输部重新核查,并提出合适的撤资方案。
越南政府总理认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是提高各家企业管理能力和效益的重要措施之一。越南航海总公司对各港口进行股份制改革将有助于管理好企业和生产经营活动更加有效。
据政府总理所批准的决定,越南航海总公司在海防港口股份公司和西贡港口股份公司持股率分别为65%至75%和50%至65%。越南航海总公司在两家公司持股率较大让吸引各大投资商对上述两家港口公司的投资好不容易,因此政府总理决定降低越南航海总公司在上述两家港口公司的持股率。(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