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第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继续推进政治体制革新的决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刚批准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继续朝着精干、高效方向推进政治体制革新》的第18号决议。
越共第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继续推进政治体制革新的决议 ảnh 1越共第十二届六中全全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刚批准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继续朝着精干、高效方向推进政治体制革新》的第18号决议。

该决议的主要目标是继续朝着精干、高效方向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治体制革新,以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国家管理能力,改善祖国阵线及各政治社会团体组织的运作效率;发挥人民群众的当家做主权利。实现促进精简编制与编制结构优化相结合,提高干部资源利用率,减少经常性支出,推进工资改革等。

【中央部门应大力精简行政事业机构为地方树立榜样】

该决议的具体目标如下:

—— 在2021年前,根据精简机构数量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副职数量的方向基本完成若干组织机构改革。修改、补充与完善设计政治体系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的规定;要求部分地方试开展开展省、县一级一把手兼任或合一模式;实现在编人员至少比2015年减少10%的目标。

—— 2021年至2030年,根据新时期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完成政治体制总体组织模式研究执行工作,精简编制;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能,任务和权限,克服部门、机构之间职能重叠、职权交叉现象;根据党的条例和国家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体制化党有关政治体制革新的决定和结论;明确划分和做好农村、城镇、岛屿和特别经济行政区政权组织工作;按照规定基本完成县级、乡级、村级和居民区行政机构改革精简工作。

——从现在到2030年,按照路程、任务目标和解决措施,有效落实越共第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继续推进国有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和管理革新及提高其运作质量与效益 ”的决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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