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5月7日进入第三个工作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
听取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国旺阐述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原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党委书记、原董事长丁罗升实施处分的呈文以及丁罗升同志发言之后,中央委员会深入讨论中央政治局的呈文并就其达成高度共识。
越共中央委员会认为,丁罗升同志虽然历经近35年工作后为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以及他曾经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和单位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担任越共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09-2011年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时,他在领导、指导和干部工作中作出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和缺陷,对党委、党组织及他本人的信誉产生了不良影响,引起干部、党员及人民的不满,必须实施党纪处分。
经过全面且客观的审议,中央委员会以90%以上的高票决定,给予丁罗升同志警告,并免除其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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