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6日——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10月6日进入第三天。上午,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
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范明证阐述政治局关于补充越共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两名成员的文件。
越共中央委员会讨论和决定补选越共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两名成员,即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内政部部长藩庭卓和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院长、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席阮春胜。
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国旺陈述政治局关于对党中央委员、岘港市市委书记阮春英进行处分的文件。
越共中央委员会认为,作为岘港市一名高级领导,阮春英要对岘港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和自己所做的违规行为和缺陷负主要责任。阮春英的违规行为是较为严重的,对党组织和他本人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的愤怒。
经过讨论后,党中央委员会决定对阮春英进行纪律处分,具体免去岘港市市委书记、岘港市常务委员会委员、岘港市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2015-2020任期)等职务,同时免除第十二届党中央委员会委员一职。
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代表政治局主持会议。越共中央委员会讨论在新形势下加强群众保健工作提案和在新形势下人口工作提案。(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