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一届十三中全会公报

12月14日至21日,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在首都河内召开了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并发表了会议公报。
越共十一届十三中全会公报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致会议闭幕词。(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2月14日至21日,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在首都河内召开了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并发表了会议公报。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公报全文,内容如下:

落实本届中央委员会工作计划,2015年12月14日至21日,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就吸收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国会代表、祖国阵线、各人民团体、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提交越共十二大各文件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决议落实总结报告,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领导检讨报告,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人事和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人事工作,提交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越共十二大工作条例草案、越共十二大选举条例草案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进行讨论。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并分别致开幕词和闭幕词。

一、中央委员会已讨论并高度赞成中央政治局关于吸收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国会代表、祖国阵线、各人民团体、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提交越共十二大各文件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的报告。

中央委员会一致通过提交越共十二大的各文件草案,责成中央政治局根据中央委员会的讨论意见、中央政治局的吸收和解答报告以及各中央委员同志的直接书面意见建议,对提交越共十二大的以下文件进行定稿:

——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题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全民族力量和社会主义民主,全面同步推进革新事业,牢牢保卫祖国,确保和平稳定环境,力争早日推动我国基本成为现代化工业国家”的政治报告。

——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关于评估2011-2015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落实结果和2016-2020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任务的报告。

中央委员会赞赏并真诚感谢各位国会代表、祖国阵线、人民团体、组织、老一辈革命家、退休干部、各界人士、知识分子、宗教神职人员以及广大干部、党员、人民群众、海外侨胞以建设性和高度负责任精神所提出充满热情和智慧的意见和建议;将最大限度吸收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层面上合理而恰当的意见完善政治报告草案;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给予肯定,供十二届中央委员、政治局、书记处研究用于实践活动中的指导工作。

二、中央委员会分别讨论并通过:

——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的领导、指导检讨报告。

——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决议落实总结报告。

三、中央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越共十二大工作条例草案、越共十二大选举条例草案,责成中央政治局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上述条例草案提交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四、中央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提交越共十二大审议、决定的越共十二大内容和议程拟定方案。中央委员会决定2016年1月20日至28日在首都河内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其中预备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召开,大会于2016年1月21日正式开幕。

五、根据越南共产党多个任期以来的传统履行中央委员会的责任,中央委员会进行了民主讨论、再三斟酌并通过了提请越共十二大审议、决定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同意推荐为十二届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的人员名单。

中央委员会也进行了民主讨论、再三斟酌并通过了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同意推荐为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和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备条件、符合年龄要求的人员名单,同时责成中央政治局继续酝酿提请十一届十四中全会审议、决定的超龄连任、担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职务的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等特殊人员提名。

六、中央委员会已对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工作条例落实总结报告,党的十一届任期检查、监督和纪律执行工作总结报告,十一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落实总结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中央委员会责成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检查委员会研究、吸收中央委员会的意见,完善上述报告并在修改、补充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央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时移交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审议、决定。

七、中央委员会责成中央政治局指导十二大文件、经济社会、人事和组织服务等小组和各职能部门继续完成剩下工作,确保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八、中央委员会呼吁越南全党、全民和全军发挥革新30年来取得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巨大成就和五年来取得的重要成果,积极奋斗,为庆祝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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