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圆满结束对老挝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及越南高级代表团11月26日下午回到河内,圆满结束应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的邀请对老挝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圆满结束对老挝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离开老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及越南高级代表团11月26日下午回到河内,圆满结束应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的邀请对老挝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在访问期间,阮富仲总书记分别与本扬·沃拉吉总书记进行会谈;与老挝政府总理通论•西苏里、老挝国会主席巴妮•雅陶都举行会晤;会见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赛宋蓬•丰威汉、老越友好协会主席潘坎•维帕万;拜访老挝前党和国家领导人;造访老挝国家大学并在这里与的干部和师生交流谈话,参观首都万象和波里坎赛省的若干经济文化基地。

双方会谈及会见在充满友好情谊、特殊团结及互相信任的氛围中进行。双方互相通报两党和两国的情况;就继续促进越老传统友谊、特殊团结及全面合作关系发展、迈进纵深且取得实效的主张与措施进行交流;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及世界问题交换意见。

双方强调,维护和发展越老传统友谊、特殊团结及全面合作关系是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尤其是年青一代的共同使命,与两国可持续发展和美好未来休戚相关,为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双方一致同意,加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领域合作;大力促进向两国干部党员及各阶层人民尤其是年青一代进行的越老特殊关系传统教育与宣传工作;配合举办好越老建交55周年纪念活动暨《老挝-越南友好合作条约》签署40周年纪念活动。

双方一致同意,在各国际及地区论坛上及时互换信息和保持密切协调;强调维持东海和平、稳定与安全局势的重要性,一致同意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同有关各方全面且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及尽早达成《东海行为宣言》(COC)。

值此之际,越南和老挝签署了各领域7项合作文件,并发表越老联合声明。(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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