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山省:涉嫌组织他人非法入境的21名被告人获刑

8月24日至25日,谅山省人民法院对共同犯下“组织他人非法入境”罪名的21名被告进行开庭初审。审判委员会共判处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8年零3个月,21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一到九年(被告人韦光雄被判处9年)不等的刑期。
谅山省:涉嫌组织他人非法入境的21名被告人获刑 ảnh 18月24日至25日,谅山省人民法院对共同犯下“组织他人非法入境”罪名的21名被告进行开庭初审。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谅山省——8月24日至25日,谅山省人民法院对共同犯下“组织他人非法入境”罪名的21名被告进行开庭初审。

根据起诉书,2020年10月25日和26日,谅山省有关部门发现并抓捕一共6次组织运送53名外国人经过谅山省边境非法入境越南的21名被告人。

 具体的是,韦光雄(1991年出生)、阮廷方(1987年)、何春长(1990年)、农文全(1985年)、黄文跑(1990年)、阮廷校(1995年)、韦光勋(1993年)、阮廷兴(1991年)、阮廷光(1988年)、黄文决(2000年)和赵文皇(2000年)等被告人组织运送20名外国人非法入境越南。

 被告人黄文飞(1980年出生、谅山人)和阮文波(1989年出生、富寿人)等被告人组织运送13名外国人非法入境越南。
 
被告人阮玉唯(1993年出生、河内人)和黎唯俊(1985年出生、广宁人)组织运送6名外国人非法入境越南。被告人农红青(2001年出生、谅山人)和阮德俊(1976年出生、河南人)组织运送7名外国人非法入境越南。

被告人岑玉景(1990年出生、谅山人)、向秋玄(1990年出生、谅山省)和阮文勇(1982年出生、谅山人)组织运送4名外国人非法入境越南。被告人阮文荣(1980年、河内人)组织运送3名外国人非法入境越南。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形势严峻的背景下,违反了出入境行政管理秩序,造成边境地区安全秩序不稳。 庭审中,21名被告人均承认自己的罪行。

审判委员会共判处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8年零3个月,21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一到九年(被告人韦光雄被判处9年)不等的刑期。

这是谅山省受理判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对被告人的刑罚体现了法律的严苛性,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对组织他人非法出入境的犯罪行为具有警示作用。(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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