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氏明怀同志就任河内市委书记

7月17日,河内市委召开会议,公布中央政治局关于人事任命的决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同志向裴氏明怀同志授予任命决定书。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同志向裴氏明怀同志授予任命决定书。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7月17日,河内市委召开会议,公布中央政治局关于人事任命的决定。

根据决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裴氏明怀同志被任命为2020~2025年任期河内市委书记。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同志出席并宣读决定书。

裴氏明怀同志于1965年1月12日出生,祖籍河南省清廉县清新乡,京族人。1991年1月19日加入越南共产党。裴氏明怀同志持有政治理论水平高级证书和法学硕士,经济学学士学位。

裴氏明怀同志是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自2024年5月起);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共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越共第十一、十二和十三届中央委员。

裴氏明怀同志是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裴氏明怀同志曾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民运部长,越共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等职务。

裴氏明怀同志被中央政治局指定担任河内市委书记职务之前,5月16日,在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第一个工作日上,越共中央委员会选举裴氏明怀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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