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5月7日开幕的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集中审议并决定三项重要提案,其中包括《对干部、公务员、职员、武装力量和各家企业中劳动者的薪酬制度改革》提案。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中央薪酬制度改革与社会保险和优抚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王廷惠针对上述提案发表署名文章,其中强调,薪酬政策是经济社会政策系统中特别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其它政策紧密相连,同时直接关联衡量宏观经济各大指标、劳务市场、员工生活等。他还指出,薪酬政策为建设精简、廉洁、有效运行、反腐败的政治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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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薪酬制度改革提案开展路线图及其具体目标,王廷惠透露,对于公共部门,从2018年至2020年:根据国会相关决议继续上调基本薪酬,确保其不得低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时跟上经济增长速度。
接下来,从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从2021年起,对整个政治体系干部、公务员、职员、武装力量统一实行新的薪酬制度;2021年,干部、公务员、职员的最低工资相当于企业平均的最低工资标准;2030年,干部、公务员、职员的最低工资相当于或高于企业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企业薪酬制度,从2018年至2020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企业支付能力以及劳动者生活水平等上调最低工资,力争到2020年,可以靠最低工资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
从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根据国家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定期上调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不直接干涉企业的薪酬政策。
王廷惠指出薪酬制度改革的7项任务和措施,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加快推进财政措施和利用财政预算为薪酬改革预留资金;有效落实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继续革新和构建精简高效的政治体系的若干问题以及进一步推进国有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和管理革新,提高其运作质量及效益的决议。
越南薪酬制度已于1960年、1985年、1993年和2003年进行四次改革。公共部门薪酬逐步得到改善,职工生活水平因此得到提高。从2003年至今,最低工资从21万越盾经11次上调增加至130万越盾。(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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