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平明副总理出席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外长会

范平明副总理出席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外长会
范平明副总理出席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外长会 ảnh 1澜湄次区域六国外长合影(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柬埔寨​——越通社驻柬埔寨记者报道,应柬埔寨外交国际合作部大臣布拉索昆的邀请,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已赴柬埔寨暹粒县里省出席于12月22日至23日举行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外长会。中国、缅甸、老挝、柬埔寨、泰国和越南等澜湄次区域六国外长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将集中评价于2016年3月在中国海南举行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达成重要成果的落实情况,就今后合作方向展开讨论。各国部长高度评价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所取得的成果。

关于今后的合作方向,六国外长一致同意尽早制定5年行动计划,旨在保持发展速度和合作机制的动力;启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其中中国提供3亿美元)来援助各国展开落实各合作计划和项目;在各自国家成立国家协调小组来提高各成员国之间、各部委、行业和各地方之间的配合和信息工作效果;加快所通过的各“早期收获项目”实施进度和启动第二批“早期收获项目” 清单。

范平明在会议上发言时强调, 澜湄合作需集中于加强湄公河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和利用中的合作,实现澜湄合作各国利益与责任和谐和均衡,确保该地区可持续发展。他还建议澜湄合作机制需注重推动地区互联互通,优先援助各成员国实现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跨国经济走廊发展和提高各政策实施能力,为贸易与投资创造便利条件。

范平明认为澜湄合作需加强在农业可持续发展、适应气候变化和提高竞争力等方面的合作;援助各国应用农业先进技术和形成地区内农业价值链;强调澜湄合作各个项目需事先各方利益和谐和协调配合。

为了提高澜湄两条河有关的紧急情况处理中的合作效果,范平明已建议设立六国间热线电话,从而及时分享信息和处理紧急情况如突然泄洪、旱情、水源污染事故等。他同时还建议成立特别工作组,专门研究推动澜湄合作和湄公河委员会和中国与缅甸成为湄公河委员会成员的可能性。

会议结束时,六国外长已通过会议联合新闻公报,“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和专项工作组成立原则。六国外长还一致同意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外长会将于2017年在中国举行。(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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