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驳斥社交媒体虚假信息

第七郡人民委员会称,此前,4月27日上午社交网(zalo)上传播上述消息。这是虚假、不实的信息。第七郡人民委员会建议官方媒体及时发布权威的信息予以澄清,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同时指示公安部门调查制造虚假信息的始作俑者,并依法处理。
胡志明市驳斥社交媒体虚假信息 ảnh 1胡志明市驳斥社交媒体虚假信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关于社交网上传播对第七郡人民委员会造成影响的不实消息,4月27日,第七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氏玉孝向胡志明市信息与传媒局和胡志明市新闻中心下发通知,强调社交网上传播消息(不带符号的越文):“UBND quan 7 kinh đe nghi ong/ba treo co tu ngay 30/4/2020 den het ngay 3/5/2020. Tran trong cam on” “第七郡人民委员会建议先生/女士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3日悬挂国旗/绞死。谢谢!”(越南语中写的treo co不带符号时除了“悬挂国旗”的意思之外,还容易被误解为“绞死”的意思)”是虚假、不实信息。

第七郡人民委员会称,此前,4月27日上午社交网(zalo)上传播上述消息。这是虚假、不实的信息。第七郡人民委员会建议官方媒体及时发布权威的信息予以澄清,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同时指示公安部门调查制造虚假信息的始作俑者,并依法处理。

据悉,越南政府2020年2月3日颁发关于处罚邮电、无线电频率、信息技术、电子交易领域的行政违反行为规定的第15/2020/NĐ-CP号议定。本议定于4月15日生效,其中规定利用网络传播虚假新闻行为将被罚款1千万至2千万越南盾。

这并不是胡志明市第一次出现假借政府或利用社交网络发布不实信息,影响组织声誉并引起群众恐慌的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某些人却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制造谣言,造成人们的心理认知混乱,并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和刑事的严厉惩罚。因此,对网传谣言提高警惕,更不要随意转发未经官方核实的消息。(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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