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开展共享单车服务试点

12月16日上午,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局和志南集团正式在市中心开展共享单车服务试点工作。
胡志明市开展共享单车服务试点 ảnh 1附图。图自tuoitre.vn
越通社胡志明市——12月16日上午,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局和志南集团正式在市中心开展共享单车服务试点工作。

共享单车服务在胡志明市第一郡开放,共设置43个站点, 500辆单车,试点期限为12个月。企业自理投资经费并负责运营。共享单车站点安排在公交车站、候车亭、公园等旁边,为短距离出行人员提供服务。

为了可以使用共享单车服务,顾客要从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下载TNGO应用,用手机号注册账号登记使用,并通过MoMo、 Zalo Pay、 VTC Pay等电子钱包支付费用。其后,顾客可扫码解锁并开始骑行。使用费每30分钟约5000越盾、60分钟约1万越盾,试点期间将免费前15分钟。

胡志明市将以社会化形式发展共享单车服务,目的是为人民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提高公交车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效率,减少个人机动车辆的使用和减少环境污染。

 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光林透露,若该试点项目取得成功,将扩大到第一郡其它区域、第三郡、富美兴小区、首添新区等。此外,该市将考虑扩建共享单车专用道。该市力争2030年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比达到25%。

按照胡志明市2020年和后2020年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该市将建设8条城铁线路、3 条地面电车或单轨电车(Tramway 或 Monorail)和 6 条快速公交 (BRT) 线路。

与此同时,该市将发展公交车、的士、水路客运、共享单车(电动摩托车)等,形成完整的公共交通网络,满足城市交通的发展需求。(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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