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了越南参加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报告。越南政府在接受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时接受了各国提出的291条建议中的241条,占建议总数的83%。
越通社驻瑞士记者报道,历经3周的工作,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7月11日至12日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各场讨论会,通过了26项决议,其中包括由越南、菲律宾和孟加拉国合著的有关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决议。
越南政府在接受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时接受了各国提出的291条建议中的241条,占建议总数的83%,包括有关人权保障工作的全面且重要的内容,尤其是有关完善法律体系,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
越南代表团积极参与会议的各场讨论会,为制定各项决议草案提出意见。除了有关气候变化的决议之外,越南还参与促成其他5项决议。越南驻瑞士日内瓦代表团团长杨志勇大使还在有关许多问题的多场讨论会上发表讲话。 越南代表团还许多共同关心的问题的各场讨论会上同东盟国家、法语国家国际组织等做共同发言。
有关气候变化的决议的合著者高度评价越南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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