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由越南共同提案的决议

越通社驻日内瓦记者报道,7月1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6届会议闭幕,通过了25项决议和决定,其中包括由越南、孟加拉国和菲律宾共同提案的关于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决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由越南共同提案的决议。图自越通社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由越南共同提案的决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通社驻日内瓦记者报道,7月1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6届会议闭幕,通过了25项决议和决定,其中包括由越南、孟加拉国和菲律宾共同提案的关于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决议。

在本届会议上,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梅潘勇大使率领的越南代表团积极参与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度决议的制定和介绍过程,充分体现出越南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同时也肯定越南积极主动、负责任地参与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关于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决议由越南、孟加拉国和菲律宾于2008年首次提出。2024年7月1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致通过了2024年关于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决议。这是三个代表团从提案、起草内容到磋商和呼吁各国通过的成功。

此外,越南还积极参与并会议上发言,包括关于人权、健康权、教育权、极端贫困、反对歧视妇女和女童等主题的会议和讨论活动,以及批准各国普遍定期审议报告的会议。

在会议框架下,越南代表团积极与各国代表团接触、交流和磋商,参与文件内容的制定,本着对话与合作的精神共同提出多项倡议,体现了越南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立场、一贯政策和成就,与各国一道确保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活动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同时也肯定了越南在2023-2025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内的“对话与合作、尊重与理解、保障人人享有人权”的方针。(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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