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老挝——越通社驻老挝记者报道,老挝国家主席朱马里·赛雅颂已签署主席令,正式发布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2015年宪法。这部宪法修正案于上周在老挝第七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得以通过。
这是老挝第二次对宪法进行修正,旨在更加符合国家发展实际情况。老挝宪法于1991年由国会通过,2003年曾进行过一次修正。2015年宪法共有14章,119条。新宪法补充了地方人民议会、政府监察组织工作和国家选举委员会等三章。
老挝新宪法规定老挝是民主的国家,是民有、民治和民享的国家。国会制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新宪法同时明确规定国会的作用,国家主席和政府总理的角色,其中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据新宪法,省级人民议会成立的目的是审议和通过地方各重大问题,同时监督地方权力机关的活动。省级人民议会将通过本地预算、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根据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建议任命和罢免省长职务。
据老挝国会发布的通知,本次宪法修正合乎老挝人民革命党现行革新政策和老挝至2030年发展愿景,反映老挝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力争2020年将老挝脱离欠发达国家行列。(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