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十月十四日公布的《2014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援引错误信息,妄言越南限制宗教和信仰自由,并建议美国政府将越南列入“特别关注国家”名单。美国国务院此举缺乏客观,背离了越美关系积极发展的趋势。
美国国务院日前公布的《2014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认为,越南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宗教活动,严格限制独立宗教活动,同时对宗教组织与个人进行镇压。上述说法严重歪曲了越南宗教信仰自由的生动实际。
宗教信仰自由受到法律保护
越南是个多宗教、多民族共存的国家。越南党和国家从法律上对这一实际状况作出了肯定,并认为:“信仰宗教是一部分人民的精神需求,已经并将与民族共存”。
越南2013年版《宪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一,所有人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有权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各种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二,国家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权。三,无论是谁都不得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或利用宗教信仰活动实施违法行为。”
越南颁行了《宗教信仰法令》、关于《宗教信仰法令》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议定、关于《宗教信仰法令》的详细规定和实施措施的议定、关于福音教工作的指示等。
从上述观点、政策和法律文本体系可以肯定,在越南,宗教信仰自由权得到党和国家的承认、尊重和保护,这使越南宗教活动发生了根本变化。
实际上也得到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越南95%的人口信仰宗教。目前,越南共有十三种宗教,近两千四百万教徒,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七。此外,还有几十个不同的宗教信仰组织开展活动。
越南宗教信仰活动日益活跃并呈现上升趋势。实际上,正活跃开展的越南宗教活动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每年约有八千五百种宗教信仰节日盛会得到举行。神职人员和修行者的培养活动得到维持和扩大。众多越南神职人员和修行者被派到美国、法国、意大利和印度等国留学。
越南宗教神职代表也能出席亚欧会议、东盟等大型论坛举行的宗教信仰对话会、交流和学习活动,以交流和学习各种教理和戒律。越南也成功举办2008、2014年的联合国卫塞节国际佛教大会,以及2010年的世界佛教峰会等活动。
越南于1989年与梵蒂冈建立关系。基于这一关系,梵蒂冈于2011年任命了非常驻越南代表,至今非常驻越南代表共对越南六十三个省市中的六十个进行了二十多次访问。
越南各种宗教组织目前的地位及其稳定发展并积极融入国际的实际状况,足以回答越南是否限制宗教发展、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权这个问题。
违背了正积极发展的越美关系
越南关于宗教信仰自由权的明确法律框架和生动实践,证明了美国国务院发布的2014年度国际宗教信仰自由报告援引的信息是违背越南宗教自由实际状况的。
目前,越美关系发展取得了突破,这一关系正在经济、贸易、解决战争遗害、科技、教育、卫生、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国防和安全等所有领域持续发展。这一合作要求双方不咎既往,共同越过差异,造福两国人民。为此,双方应建立互信并相互尊重对方的政治体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