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纪念东盟—中国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特别外长会于2021年6月7日在中国重庆举行并发表了纪念东盟—中国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特别外长会共同主席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纪念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特别外长会于2021年6月7日在中国重庆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和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长洛钦共同主持会议。
我们忆及30年来东盟—中国对话关系取得的里程碑式成果,重申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各领域合作,促进共同进步和繁荣。今年的主题“可持续发展合作”恰逢其时。
东盟和中国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在地区和国家层面采取重要措施,降低了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东盟对中国向东盟及其成员国提供疫苗、医疗物资和技术支持深表感谢。在应对疫情挑战中,我们就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恢复密切合作,展现了双方的智慧。
东盟和中国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在地区和国家层面采取重要措施,降低了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东盟对中国向东盟及其成员国提供疫苗、医疗物资和技术支持深表感谢。在应对疫情挑战中,我们就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恢复密切合作,展现了双方的智慧。
我们重申,《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体现了各方依照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促进地区和平、稳定、互信和信心的集体承诺。
我们强调,面对疫情带来的挑战,我们的官员们通过举办数场视频会议,逐步恢复“东海行为准则”(下称“准则”)磋商,维持了磋商势头。
会议回顾了东盟和中国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所采取的广泛措施和努力,讨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密切合作,推动东盟—中国战略伙伴关系迈上新高度;
二、重申致力于以《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国际法为基础的多边主义,维护开放包容的区域合作框架,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坚持多边主义,共同应对地区和全球挑战;
三、提升东盟—中国公共卫生合作,强化区域和全球医疗物资装备供应链,加强能力建设及信息和政策交流;
四、进一步扩大疫苗合作,加快生产和分配安全、有效、优质和可负担的疫苗,促进疫苗对所有人公平可及;
五、支持东盟抗疫基金和《东盟全面复苏框架》,促进全面、平衡、可持续复苏,增强疫后经济社会发展韧性;
六、加强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资源养护、海洋垃圾、脱贫减贫、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领域交流合作,鼓励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
七、通过东盟—中国菁英奖学金等项目,加强文化、教育、旅游、媒体、妇女和青年等领域的交流;
八、落实《东盟—中国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探讨东盟基础设施项目开发融资,努力深化地区联系,扩大有利营商环境,助力可持续、包容性经济增长;
九、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日生效,打造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促进地区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融合,推动经济复苏;
十、支持东盟经济一体化努力,特别是通过加强紧密的地区伙伴关系,应对第四次工业革命挑战;
十一、根据发展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等地区和国家发展计划,探讨开展循环经济和其他可持续经济模式合作;
十二、重申我们继续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包括加强海上务实合作以增强互信和信心,并强调需为“准则”磋商营造并维护有利环境;
十三、加强和促进海上安全,维护东海航行与飞越自由,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及影响和平与稳定的活动,根据包括1982年《公约》在内的公认国际法原则和平解决争端;
十四、努力通过线上平台加快重启“准则”案文磋商,同时认可实体会议仍是主要方式,推动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1982年《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准则”。(完)
我们强调,面对疫情带来的挑战,我们的官员们通过举办数场视频会议,逐步恢复“东海行为准则”(下称“准则”)磋商,维持了磋商势头。
会议回顾了东盟和中国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所采取的广泛措施和努力,讨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密切合作,推动东盟—中国战略伙伴关系迈上新高度;
二、重申致力于以《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国际法为基础的多边主义,维护开放包容的区域合作框架,支持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坚持多边主义,共同应对地区和全球挑战;
三、提升东盟—中国公共卫生合作,强化区域和全球医疗物资装备供应链,加强能力建设及信息和政策交流;
四、进一步扩大疫苗合作,加快生产和分配安全、有效、优质和可负担的疫苗,促进疫苗对所有人公平可及;
五、支持东盟抗疫基金和《东盟全面复苏框架》,促进全面、平衡、可持续复苏,增强疫后经济社会发展韧性;
六、加强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资源养护、海洋垃圾、脱贫减贫、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领域交流合作,鼓励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
七、通过东盟—中国菁英奖学金等项目,加强文化、教育、旅游、媒体、妇女和青年等领域的交流;
八、落实《东盟—中国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探讨东盟基础设施项目开发融资,努力深化地区联系,扩大有利营商环境,助力可持续、包容性经济增长;
九、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日生效,打造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促进地区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融合,推动经济复苏;
十、支持东盟经济一体化努力,特别是通过加强紧密的地区伙伴关系,应对第四次工业革命挑战;
十一、根据发展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等地区和国家发展计划,探讨开展循环经济和其他可持续经济模式合作;
十二、重申我们继续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包括加强海上务实合作以增强互信和信心,并强调需为“准则”磋商营造并维护有利环境;
十三、加强和促进海上安全,维护东海航行与飞越自由,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及影响和平与稳定的活动,根据包括1982年《公约》在内的公认国际法原则和平解决争端;
十四、努力通过线上平台加快重启“准则”案文磋商,同时认可实体会议仍是主要方式,推动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1982年《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准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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