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国会批准任命新交通运输部长和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

10月26日下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阮文体为交通运输部长和黎明慨 为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的建议。
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国会批准任命新交通运输部长和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 ảnh 1 政府总理阮春福(左一)和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右一)向阮文体和黎明慨赠送鲜花。(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0月26日下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阮文体为交通运输部长和黎明慨
为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的建议。

根据投票结果,461名国会代表(占代表总数的93.98%)投赞成票,同意任命阮文体为交通运输部长;464名国会代表(占代表总数的94.5%)投赞成票,同意任命黎明慨为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

根据国会会议章程第27条,国会批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阮文体为交通运输部长和黎明慨为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的建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政府两名成员任命事宜】

国会已表决通过《批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阮文体为交通运输部长和黎明慨为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的建议的决议》。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对阮文体和黎明慨表示祝贺,希望他们不断努力完成国会所交给的各项任务。

当天下午,国会还就《越南境外代表机构法(修正案)》进行分组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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