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对外新闻奖评选办法公布

第九届全国对外新闻奖由越共中央宣教部对外通讯报道工作指导委员会发起,中央宣教部牵头,同中央对外部、外交部、信息宣传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人民报、越南通讯社、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越南出版社协会等联合举办。

越通社河内 ——第九届全国对外新闻奖由越共中央宣教部对外通讯报道工作指导委员会发起,中央宣教部牵头,同中央对外部、外交部、信息宣传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人民报、越南通讯社、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越南出版社协会等联合举办。

该奖颁发给在对对外新闻领域的优秀新闻工作者、作品和产品。

评选项目:

1.报纸类(越南语)

2.网络类(越南语)

3.报纸类(外语)

4.网络类(外语)

5.广播

6.电视

7.摄影(新闻摄影和风景摄影)

8.图书

9.视频

10. 具有对外通讯报告价值的倡议和作品。

参评条件:

各参评作品须已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外新闻传媒机构上刊播。在上述时间前后刊播的作品或产品需满足三分之二数量或播放时间需在规定时间内刊播的条件。

获得其他奖项的作品和产品仍可参评该奖,但需著明获得的奖项、举办单位和举办时间。

参评作品或产品自刊播后无著作权纠纷。

不得参评的作品或产品包括:由独立作者在不同时间发表的独立作品组合而成的一系列新闻作品,没有文章系列的延续性;等候有关机关审核意见的作品; 拼图、经过电脑软件处理的的摄影作品;违反有关《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等其他法律规定的作品。

参评对象

海内外越南人及外籍人士均可参评该奖项。

每位作者或作者小组最多可提交符合奖项标准的10件对外新闻作品或产品参评。

评奖委员会、总决赛委员会成员不得报送参评作品。

评奖标准

获奖作品系达到评选标准最高水平的优秀作品。内容方面,作品或产品在国内外具有传播力;良好服务对外信息宣传工作。具体如下:
作品要保障及时性、客观性;在国内外具有传播力;良好服务对外信息宣传工作。具体如下:

对外推介越南国情,特别是党的主张和路线,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政府在各领域的指导调控工作;捍卫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国际和确保人权等工作取得的成就;推介越南风土人情之美、历史、文化、遗产和科学知识,弘扬民族国家价值体系,越南人和文化价值体系;越南对国际和地区问题的积极和有效贡献。

真实和多样地反映世界,向国内人民推介人类文化精髓并符合党的观点和路线,越南文化的时代进步思想。

驳斥和与歪曲事实、错误论调作斗争,维护党的思想基础。

体现爱国情怀、民族自豪感、建设繁荣和幸福国家的强大渴望。

体现国际社会对越南的援助、支持和感情;强调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地位和威望。

收稿地址:越通社业务培训中心

河内市还剑郡陈兴道街11号301室

电话号码:0243930540

电子邮箱: giaithongtindoingoailan9@gmail.com

信封外需注明:参加全国对外新闻奖作品

参评的出版作品和产品需满足越南法律的规定。

同一作者或作者小组若多个参评作品或产品获奖则仅颁发最高奖项。(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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