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

9月13日上午,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在政府驻地主持召开越共中央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第24号决议(24-NQ/TW)实施10周年总结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 ảnh 1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主持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9月13日上午,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在政府驻地主持召开越共中央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第24号决议(24-NQ/TW)实施10周年总结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4号决议指的是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2013年6月3日签发的有关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决议。陈红河副总理在会议上强调,党的气候变化、资源环境理论思想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因此,第24号决议实施情况总结应基于越共十三大决议提出的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的观点,其中,经济、社会、环境等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需要紧密联系。

此前,越南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副部长武俊仁在会上作报告时表示,经过10年实施第24号决议,越南经济增长已初步转向更加绿色的方向。环境污染防治政策和法规日益完善,转向主动控制污染风险源的状态。

此外,森林保护和发展也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陆地自然保护区数量有所增加。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已接近亚洲先进国家。越南积极与国际社会一道参与减少温室气体净排放和实现公正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取得了显著进展等。

值得注意的是,第 24号决议为 2020 年设定的许多目标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例如: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得到提高;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逐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较2010年减少8-10%;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平衡得到保障;最大限度减少原矿产品出口;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比重提高到5%以上。

然而,目前越南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还未能达到要求;温室气体排控制活动有限;多地特别是工业区、流域、手工艺村等的环境污染持续发生。此外,海水入侵、海岸侵蚀等引起的洪水在多地发生,其中九龙江三角洲地区最为严重。(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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