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2月25日下午,越南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在国会大厦主持召开会议,旨在开展2018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
国会法律委员会的报告显示,按国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国会将通过7部法律并对12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第六次会议上,国会将通过13部法律,对其他三项法律草案进行讨论。在法律法令制定计划开展当中发现须提前颁发或进行修改补充的大量法案,其中包括国会关于成立三个特别行政-经济单位的提案和决议草案、跟国会在第四次会议所通过的《规划法》有关的25项法律规定等。
法律委员会建议司法部、内务部、计划投资部等各部委以及国会各委员会就其2018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越共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等的各项决议和结论的落实情况作报告,进而确定需要提前颁发的文件并呈报国会常委会审议通过。此外,2019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的准备工作与2018年计划的补充和调整最迟于2018年3月1日递交国会常委会。
司法部副部长潘志孝认为,若根据各部委和部级机关的建议对2018年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该计划将包括37项法案,这样工作量将极大,而预计写入2019年计划的法案还是很少。因此,潘志孝建议应重新考虑,确保2018年计划中的法案数量限于30项,相当于国会所通过的29项法案。
汪周刘发表总结讲话时要求各有关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2018年计划顺利实施,同时严格执行国会关于2018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和2017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调整的第34号决议中的各部法律法令。(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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