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6——越南政府副总理王廷惠已与财政部进行工作会谈,就公共财产使用和管理法案提供意见。该法案将于今年10月份提请国会审议通过,以对关于公共财产机制的2013年《宪法》的各项规定进行具体化。
2008年国家财产使用和管理法是关于国家财产使用和管理的最高法律性文件,并首次在越南颁发的。经过6年开展,国家财产使用和管理工作已取得许多重要结果,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和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国家管理活动财产规模有所增加,逐渐成为推动越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该法律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越南财政部表示,公共财产使用和管理法制定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以具体化越南宪法并取代旧的法律。
王庭惠副总理要求越南财政部应明确该法律项目的名字和调整范围。据此,除了公共财产是自然资源之外,应明确由国家投资管理或交给行政单位管理的其他财产。
王庭惠副总理要求越南财政部继续研究、举行多场研讨会,征求专家们和各地方的意见,以完善《公共财产使用和管理法案》制定工作。(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