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6月4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复审涉嫌 “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的范文追、阮忠孙、阮北转、张明德等四名被告。
此前,河内市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对阮文台(生于1969年,居住在河内市二征夫人郡百科坊百科公寓)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满后管制5年。范文追(出生于1972年,居住在河内市常信县章杨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管制1年。阮忠孙(出生于1972年,居住在清化省广昌县广安乡)和张明德(出生于1960年,居住在坚江省永舜县永顺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管制3年;阮北转(出生于1960年,居住在胡志明市第四郡第四坊)被判有期徒刑11年和管制3年。黎秋霞(1982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二征夫人郡裴氏春坊段陈业路10号)被判有期徒刑9年和管制2年。
[六名被告因试图煽动颠覆人民政府而获刑 量刑体现了法律的宽容]
在初审后,阮文台和黎秋霞两名被告没有提起上诉。范文追不服初审判决而提起上诉,并建议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减轻对被告人的惩罚。被告阮忠孙、阮北转、张明德在上诉中喊冤。
据悉,审判小组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并驳回被告阮忠孙、阮北转、张明德等的上诉。
河内市人民法院复审庭维持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对范文追、阮忠孙、阮北转、张明德等被告的初审原判。
据悉,阮文台、范文追、阮忠孙、阮北转提议成立“民主兄弟协会”,制定纲领、会章、运作规则并负责领导该协会。被告人阮文台拉拢张明德、黎秋霞和一些人参加成立代表处、设网站、起草“纲要”等行为。该会组织周密、拥有对内和对外战略,开展发展会员和培训活动等。“民主兄弟协会”的目的在于谋图颠覆越南共产党的领导权,建设“多元格局和多党制”。他们建立力量,开展培训活动,等待力量强大后,夺取国家领导权。
阮文台为此案主谋,与范文追、阮忠孙和阮北转成立“民主兄弟协会”,担任“民主兄弟协会”第二副主席,负责兄弟会在越南北部地区的活动。阮文台直接制定该会的纲领,参与制定协会运作及发展方向纲领,拉拢黎秋霞参与该协会;培训及引导会员了解兄弟协会运作模式及经验;制定计划,联系境外个人和组织,为协会的活动募集资金71726美元和 9161欧元;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主张。在法庭上,阮文台未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他曾涉嫌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因此,须对阮文台比其他被告判处更重的处罚。
被告人范文追从2015年4月26日参加成立“民主兄弟协会”,被选为该协会会长,但2016年12月退出该协会。(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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