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省出资35万亿越盾来开展2021-2025年新农村建设

在2021-2025年阶段,海阳省已确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如达新农村建设先进乡达20%,达新农村建设示范乡达10%。该省至少两个县被承认为新农村示范县,农村地区人均收入达5500万越盾/年。
海阳省出资35万亿越盾来开展2021-2025年新农村建设 ảnh 1海阳省出资35万亿越盾来开展2021-2025年新农村建设。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在2021-2025年阶段,海阳省已确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如达新农村建设先进乡达20%,达新农村建设示范乡达10%。该省至少两个县被承认为新农村示范县,农村地区人均收入达5500万越盾/年。

该省需动员35万多亿越盾来实施该目标。其中9万亿越盾从国家预算拨出,信贷资金20万亿越盾,剩下的资金来自其他渠道。

最近,海阳省人民委员会已颁布2697号决定,承认12个乡达2019年新农村建设标准。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阳照要求该省国家目标计划指导委员会集中指导解决困难和障碍,从而加快县级新农村建设标准的各指标的实施进度。

海阳省建设厅敦促,引导南策、家禄、平江和青冕4县尽快完成地区规划。财政厅审议,及时对各地方分配资金。

海阳省出资35万亿越盾来开展2021-2025年新农村建设 ảnh 2附图:海阳省。图自因特网

据海阳省新农村协调办公室,从2010年至今,该省已动员44.263万亿越盾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其中,在2010-2015年阶段,动员24.470万亿越盾。从2016年至今,动员了19.793万亿越盾。国家资金援助11.287万亿多越盾,信贷资金达23.110万亿多越盾,剩下资金来自各家企业、合作社和人民。

截至目前,全省达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为185个,所达到的系农村建设指标4095个,平均每个乡达18.61个指标。(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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